文章分类

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行业新闻>加大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力度 确保完成建筑节能任务目标

加大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力度 确保完成建筑节能任务目标

发布时间:2013-10-28 点击数:528

  号:-000013338/2010-00861                                 主题信息:节能减排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101020

文件名称:加大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力度 确保完成

建筑节能任务目标——仇保兴副部长在2010年北方

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期:

文  号:                                                      词:

 

 

 

 

加大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力度
确保完成建筑节能任务目标
——仇保兴副部长在2010年北方采暖地区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天津市召开2010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也是一次经验交流的现场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战略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文件精神,加大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力度,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刚才有七个单位介绍了他们的经验,是值得学习和推广的。等会儿,姜伟新部长还要做重要指示。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主要分工作进展、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几点具体要求五个方面。

 

  一、供热计量改革进展情况

  过去的一年,各地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重要性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尤其是2009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唐山会议后,各地都采取了许多的行动。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2009年唐山会议后,河北、青海、山东、山西、甘肃等地纷纷召开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贯彻唐山会议精神,主动积极地研究问题,出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落实责任,部署任务,供热计量推行比较顺利。河北省规定,2010年采暖季前各市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2000万平方米以上;所有新竣工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全省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山东省要求,2010年采暖季前安装温控与热计量装置的所有建筑,全部试行按热量计价收费。地级城市中有31个地级城市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供热计量改革的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明确了供热计量改革目标以及建设、发改、物价、财政等部门责任分工等。

  二是分户计量收费面积稳步增加。2009年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的地级以上采暖城市有48个,实现供热计量收费1.5亿平方米,比2008年增加了1亿平方米。天津市、山东省、河北省、吉林省、山西省、甘肃省等地的物价和建设主管部门还及时制定了供热计量价格指导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发布对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起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设施安装比例有较大的提高。北方地区大部分省市都出台了新建建筑强制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政策和文件。2009年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新建建筑3.4亿平方米,其中达到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有1.6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总量48%,比2008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地级以上采暖城市中有61个已经都明确规定了必须按照供热计量要求进行设计、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否则不予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验收备案、不得销售、不予供热等。这个“五不”政策的出台大大促进了供热计量改革。有没有执行“五不”政策已经成为检验一个地方是真改还是假改、是忽悠上级改还是利国利民改的重要标准。

 

  四是“十一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有望按期完成。截至今年7月底,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面积1.2亿平方米,占国务院下达的“十一五”期间1.5亿平方米改造任务的80%。加上正在改造的,预计今年采暖季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面积将达到1.7亿平方米。

 

  五是2009年供热计量检查结果通报。2009年底我部开展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检查,其中供热计量改革检查涉及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5个地级城市和9个县级城市。天津、河北、山东、北京等省(直辖市),西宁、长春、青岛、东营、延安、呼和浩特等地级以上城市以及榆中、迁安、志丹等县级城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政策配套,措施有效,工作成效明显。检查发现,黑龙江等省,中卫、定西等地级城市,肇东、中宁、共和等县级城市供热计量收费相对进展较慢。在受检的123个新建建筑工程项目中,发现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违反工程建设标准的项目19个,并下发了执法通知书。其中:

北京市1个(金顶街三区经济适用房项目);河北省石家庄市1个(中基礼域项目),秦皇岛市1个(湾海一号项目);山西省太原市1个(和泰小区1号楼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1个(蒙西世纪城项目);陕西省西安市3个(中海国际社区熙岸项目、雅逸花园项目、玄武花园项目);辽宁省大连市1个(幸福e家五期66-1号楼项目);吉林省长春市1个(万盛理想国1E组团3号、14号住宅楼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个(远大都市名都项目),鸡西市1个(丰烨名居8号楼项目);甘肃省兰州市1个(金地商务大厦项目)、定西市2个(正立瑞丽佳苑项目、中华路中学教学楼项目);宁夏自治区银川市1个(园丁家园项目),中卫市1个(美利城市花园项目)、中宁县1个(世纪花园锦绣苑项目);青海省海南州1个(民族中学教学楼项目)。

 

  二、供热计量改革取得的经验

 

  各地在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取得了许多很好的经验。这些经验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和运用。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是供热计量改革的基础。供热计量改革只有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部门分工和责任,建立强有力的督查机制,才能顺利推进。河北省将供热计量改革列入省政府对基层45个考核指标中的一票否决内容,以省政府名义给各市下达供热计量收费指标,要求市长亲自抓。新疆自治区把供热计量改革作为各城市参加“天山杯”竞赛评比的主要指标。天津市制定《供热单位供热计量量化考核办法》,对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青岛市制定供热计量收费奖励政策,2009年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三家供热企业给予了300万元奖励。这些经验证明,供热计量改革搞得好还是坏,与政府主导作用成正比。城市主要领导能不能带头、能不能出面号召、能不能亲自动员对推进供热计量改革非常关键。

 

  二是推进立法是供热计量改革的保障。目前天津、河北、山东、北京、山西等省市以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供热管理条例等形式将供热计量改革纳入了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供热单位不按照供热计量规定实施计量收费的,由市和区、县供热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新建民用建筑未配套建设供热采暖分户计量系统,未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各地回去后,要参考这些处罚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处罚规定,处罚手段不仅可以包括罚款,还可以包括吊销执照、许可证等。

 

  三是发挥供热企业主力军作用是供热计量收费的关键。天津开发区泰达热电公司将供热计量收费作为法律赋予企业的神圣职责,加强六大环节管理,切实发挥了供热计量收费主力军作用。承德市热力集团自2003年开始实施供热计量,采取了“四步走”的政策,既壮大了自己的力量,又提高了企业的效益,在不增加热源的情况下,供热面积增加了1/3。连续3年不仅没有出现计量和温控装置欠账问题,并同步实现了计量收费的全覆盖。从这些经验可以看出,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必须明确供热企业是实施主体。对拒不实施计量改革或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经教育拒不改正的,要尽快撤换企业负责人。

 

  四是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促进供热计量收费的有效途径。合同能源管理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天津、承德、石家庄、唐山、长春、安阳等城市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效果非常好。实践证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把市场和政府的力量组合在一起,不仅可以解决供热计量资金困难的问题,同时还可以解决供热企业在节能诊断、改造、计量收费、热表检测、热表维修等方面力量不足的问题,而且用户的节能积极性也可以调动起来。所以说,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供热企业、用户、节能服务公司三方都可以获得利益,国家也可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五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是可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有效方法。山东、山西等地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与建筑抗震加固改造、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小区综合整治相结合,有效地节约了资金,降低了成本。内蒙古、山西财政按中央奖励资金1:1比例制定地方配套资金政策,石家庄市财政今年安排1亿元专项用于供热计量改造,寿光市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给予20%财政补贴。国家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正在发挥。

 

  三、供热计量收费严重滞后

 

  2009年虽然供热计量改革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改革总体进度极不平衡。截至2009年底,北方采暖地区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面积约4亿平方米,实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1.5亿平方米。有2.5亿平方米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但是仍然没有实现计量收费,不仅造成了资源的严重闲置和浪费,更关键的是节能潜力被遏制,节能空间远未发挥。2009年的新建建筑实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约为1600万平方米,占当年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面积的10%,还有90%没有计量收费。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宁夏自治区等省市新建建筑基本没有实现供热计量收费。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完成后,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约7000万平方米,至少30%以上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完成后,没有同步实现计量收费。

在线客服
  • 咨询热线
    010-63362676 010-6327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