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统监考”全面减排中
自2013年年初的冬春季节,我国1/6的国土面积都遭遇过以PM2.5等细颗粒为主要污染物的灰霾天,特别是京津冀地区,多次连续出现超过6级的极重度污染天气,严重影响民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如何重现蓝天白云,成为今年以来人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正是如此全国空气污染严峻的形势倒逼《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该计划被认为是我国有史以来最为严格的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
据笔者了解,为显示了中央层面对大气污染问题的高度重视,也更加符合大气污染具有区域性、需要在国家层面统筹规划的特性。与以往环境治理方案不同,此次行动计划直接由国务院牵头酝酿。
有业内人士认为,该行动计划,将成为继《蓝天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后,又一个专门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科技专项政策。据悉,2012年10月,科技部、环保部曾联合公布《蓝天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该规划提出,要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社会资金,增加投入实施蓝天科技工程重点专项,积极利用金融及资本市场,将科技风险投资引入节能环保领域,开展专业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技术研发后补助、高技术企业股权质押贷款等试点工作。并为10个左右重点区域和大中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方案与示范实践。
为配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目前环保部正在酝酿与其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科技行动计划,该计划将通过专项资金支持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科技攻关项目。
据笔者了解,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脱硫脱硝技术提升、机动车尾气、细颗粒物处理、污染源解析和大气污染预报预警等相关技术,都在该科技行动计划支持之列。其中,与VOC(挥发性有机物)有关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以及细颗粒物处理的有关技术,将成为行动计划支持的重点之一。目前环保部已成立由多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专家组,今后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都可申请该行动计划的有关专项资金。
为了更有效的实施该行动计划,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联合印发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其中,《统计办法》规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执行环境统计制度,分年报、季报,并明确了各类污染源排放量统计原则及核算方法。其中,工业源排放量根据重点调查单位发表调查、非重点调查单位比率估算;生活源排放量根据城镇人口数、燃料消耗量等社会经济数据测算;农业源排放量根据发表调查和产排污系数测算;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根据分车型机动车保有量数据、排污系数测算;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根据发表调查统计等。
《监测办法》规定,减排监测包括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开展的污染源监测,为验证主要减排工作成效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应安装、完善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等。此外,还对新纳入减排领域的机动车、农业源监测(检测)工作做了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建立数据服务器,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上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数据等。
《考核办法》规定,总量减排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政府,各地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地区各级政府,确定年度削减目标,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等。总量减排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的建设运行情况、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方面。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告,也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大气污染已成为全世界城市居民生活中一个无法逃避的现实。防治问题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经济升级的重要抓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相信,通过“统监考”全面治理,在不久的将来,蓝天白云可以重回我们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