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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节能减排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5 点击数:666

 

                                        京发改〔2014〕99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京政发[2011]76号)工作安排,进一步展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成果,引导和激励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节能减排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舆论环境,市发展改革委拟联合新闻学会开展2013年北京“节能减排好新闻”评选活动,并于2014年6月8日-11日举行的2014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上颁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名称

  评奖名称为2013年北京“节能减排好新闻奖”。

  二、参评范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市级新闻媒体刊载和播发的反映首都节能减排工作、重大节能减排活动及优秀节能减排人物事迹的新闻作品。?

  (一)报刊通讯网站类。

  1.消息(500-1000字);

  2.通讯、系列报道、深度报道(每篇不超过4000字,系列报道选取其中三篇);

  3.专版(必须是完整的版面)。

  (二)广播电视类。

  1.新闻(短消息不超1分半钟,长消息不超过3分钟);

  2.专题(不超过50分钟)。

  三、评选委员会及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活动将聘请新闻宣传领域资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媒体上报的新闻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给予相应奖励。

  四、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一)报送作品内容须紧密围绕宣传本市节能减排政策、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展示推广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等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二)系列报道、深度报道要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节能减排热点、焦点,提出比较深刻、独特的见解,并引起一定的社会反响。

  (三)每单位报送参评作品不得超过3篇(件);每篇(件)参评作品均须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将原报(1份)及复印件(2份)附后。

  (四)广播电视类参评作品除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外,要求报送CD或DVD光盘3张,每张光盘只录一件作品,并对内容进行明显标注,同时附文字稿3份。

  (五)广播、电视类参评作品必须是播出原版,不得为参评重新编排。

  五、联系方式

  参评作品须经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5月26日18:00前,送到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参评作品文字稿和登记表的电子版发至ffbow@126.com,逾期按弃权处理。

  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C东座420室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费景耀 66415588-1134

  市发展改革委公共信息处 席维忠 66415588-0561

  附件:2013年北京“节能减排好新闻”参评作品登记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12日

  (联系人:资环处 费景耀; 联系电话:66415588- 1134)
 
 

   附件: 2013年北京“节能减排好新闻”参评作品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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