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第二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初审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8 点击数:65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推广实施方案(2012-2014年)》(京发改[2012]600号)和2014年能源审计工作启动暨培训会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尽快组织完成对职责范围内未完成2014年用能单位(名单详见公共邮箱:bjsnysj3@163.com,密码:bjsnysj)能源审计报告的催报和初审工作,现将初审基本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审审核重点是审核能源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等完整性,对格式错误、内容不完整、材料缺漏的能源审计报告,初审不得通过。
二、能源审计报告必须经用能单位和能源审计机构签字盖章。
三、报告格式必须符合能源审计报告编写基本技术要求。
四、请于9月26日前将初审合格的能源审计报告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材料包括:能源审计报告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word版,且内容必须与纸质版报告相一致,刻录光盘)、初审意见(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联系人:于凤菊 联系电话:66415588-0515
| 附件: | 关于报送能源审计报告初审意见的函(或请示)(模板).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