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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市首批能源管理师及公共机构能源管理负责人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2 点击数:557

关于开展本市首批能源管理师及公共机构能源管理负责人继续教育的通知
 
 
 
京发改[2013]1399号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能源管理师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委委托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对本市首批获得证书的136名能源管理师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及工作总结审核工作,并对公共机构能源管理负责人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7月 18日全天。

 

  二、培训地点

 

  北京郁金香花园度假酒店(朝阳区东韦路金郁金香花园)。

 

  三、签到时间和地点

 

  8:30-9:30,在会议中心一层大礼堂入口处签到并领取培训资料。

 

  四、培训安排

 

  9:30-10:20 国家节能中心介绍能源管理师试点的目的、意义,国外能源管理师职责,国内试点实施进展情况等;

 

  10:30-12:00市发展改革委讲授本市最新节能政策、法规;十二五节能重点工作等;

 

  12:00-13:30 午餐(郁金香食府三层自助餐厅);

 

  13:30-16:30 中国标准化院和能标委专家讲授《综合能耗、能量平衡及能耗限额等相关通则国家标准应用指南》。

 

  16:30-17:00 学员交流,培训结束。

 

  五、培训时提交经本人所在部门签章确认的近三年工作总结,作为续期审核的依据之一。

 

  六、本次培训免费(含午餐)。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5日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张换枝;联系电话:66415588-1127 张 超 66415588-0452 京节能环保中心 胡 红 5205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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