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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审核情况专项监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2 点击数:564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审核情况专项监察的通知
 
 
 
京发改[2013]1206号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4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重点用能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3]769号)要求和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市发展改革委于2013年6月至8月间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审核情况开展节能专项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范围

 

  2013年上报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审核不合格的重点用能单位,并抽查部分审核合格单位。

 

  二、监察内容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是否真实。

 

  三、监察方式

 

  由市节能监察大队执法小组会同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及区县发展改革委分别对所属用能单位进行现场监察。

 

  四、各用能单位要高度重视和配合此次检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五、市发展改革委依法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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