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市能源管理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14〕6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能源管理师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11]2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定于2014年4月21-25日、5月19-23日、6月23-27日分三批开展本年度能源管理师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办法》规定及本单位能源管理工作实际,优先选派本单位负责填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在岗人员参加培训。
二、请到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网站(www.beec.gov.cn)查询培训通知及相关安排,下载《北京市能源管理师培训报名表》按照要求填报并盖章。报名时需提交《北京市能源管理师培训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签名),并领取培训教材。
三、参加第一批(4月21-25日)于4月14日前报名,参加第二批(5月19-23日)培训的学员于4月28日-5月9日集中报名,参加第三批(6月23-27日)培训的学员于5月13-23日集中报名。报名地点在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宣传培训部。
四、能源管理师培训内容为《节能法制与能源管理基础》、《热能工程学基础与节能技术》、《电气工程学基础与节能技术》3门课程,同时,补充清洁生产、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方法等实际操作内容。其中后两门课由参加培训的人员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一门,并在报名表中注明。《重点领域节能技术和新能源》等其他资料为辅助阅读材料。
五、为保证培训效果,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前预习培训教材。
六、根据《办法》规定,不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时间达不到百分之八十的学员,不能参加能源管理师考试。因此请各试点单位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报名人员全程参加培训。
七、第一批能源管理师培训时间为4月21-25日。同期举办2014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培训班(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培训地点为外研社国际会议中心(北京市大兴区芦求路),参加能源管理师培训的学员请于4月21日上午报到并办理入住手续,开始上课。(名单请见附件1)
第二批培训时间为5月19-23日。培训地点为万方苑商务酒店(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4号),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5月19日上午报到并办理入住手续,开始上课。(名单请见附件3)
第三批培训时间为6月23-27日。培训地点为 北京稻香湖景酒店(海淀区苏家坨稻香湖路28号)。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6月23日上午报到并办理入住手续,开始上课。(名单请见附件5)
八、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
九、能源管理师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
附件:2014年第一批(4月21-25日)拟培训试点单位名单及人数.docx
第一批培训课程安排.docx
2014年第二批(5月19-23日)拟培训试点单位名单及人数.docx
第二批培训课程安排.docx
2014年第三批(6月23-27日)拟培训试点单位名单及人数.docx
第三批培训课程安排.docx
